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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理非他,存乎典章制度者也”的意思是:圣贤之道不是指别的东西,它就存在于典章制度中。“义理非他,存乎典章制度者也”出自《清史稿·戴震传》,《清史稿》是北洋政府在中华民国初年设馆编修的纪传体历史著作。
《清史稿》的介绍
《清史稿》是北洋政府时期,由赵尔巽为总担纲编纂的一部大型清朝历史史籍。全书自1914年设立清史馆起,先后参加编写的有柯劭忞等一百多人,编修工作历时十四年。
1927年,主编赵尔巽见全稿已初步成形,遂决定以《清史稿》之名将各卷刊印出版,以示其为未定本。赵尔巽在《发刊缀言》中指出,本书是“作为史稿披露”的“急就之章”,并非视为成书“,但因尚无依中国传统正史体例编写的清朝史书,加上《清史稿》本身史料丰富,其价值仍不可忽视。《清史稿》编写的体例大致取法《明史》,但又有所创新。如本纪部分不仅逐年记载了皇帝的军国大事,而且在前代逊君还健在、无谥可称时,创了“宣统纪”的新格局;各志、表中除记录天文、地理、礼乐、选举、艺文、食货及皇子、公主、外戚、封臣等各方面活动外,新修的交通志、邦交志及表中的军机大臣、理藩院,都是前史所未有的。列传中创立了畴人、藩部、属国三传,反映了清代社会的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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