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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反担保的原因如下:
1、为了维护担保人的利益、保障其将来可能发生的追偿权实现。
2、为了促进本担保关系的设立。
3、反担保能够作为一种调济手段,根据情况和需要与本担保精微地结合,为复杂情况下担保关系的建立提供便宜。
【法律依据】
《担保法》第4条,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时,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反担保适用本法担保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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