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有麻布岗信息网小编为大家分享以下内容:
未签合同被裁有补偿,虽然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但在该单位工作,与用人单位已经形成了事实上的劳动关系,用人单位按被裁减人员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
【法律依据】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麻布岗信息网(www.517338.com)综合在线信息,汇聚城市生活,美食,购物,旅游,房产,交通,家居,财经,教育,健康,娱乐,历史,汽车,生活消费门户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