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前申请的补贴离职后还会发吗,正常离职可领取哪些补贴

 2023-12-27  阅读 415  评论 0

摘要:今天由小编为大家整理发布,本网站分享生活常识、旅游攻略、教育教学、房产楼市等综合信息,希望大家能够喜欢。>一、离职人员之前也发放年限补贴,被迫离职也要赔偿吗?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员工被迫离职的,员工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如果

今天由小编为大家整理发布,本网站分享生活常识、旅游攻略、教育教学、房产楼市等综合信息,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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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离职人员之前也发放年限补贴,被迫离职也要赔偿吗?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员工被迫离职的,员工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如果用人单位不支付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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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劳动合同规定是多少年限为终身合同关系?

劳动合同法第14条规定: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合同。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无固定期限合同不是永久合同,如果符合法定情形,用人单位仍可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三、劳动法解除合同规定?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四、民法典劳动临时合同规定?

民法典中临时工签劳动合同为期多长时间

临时合同签多长时间,需要双方协商。

临时工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在编制定员外与从事临时性工作的工人订立的劳动合同。适用于从事短暂的、临时性工作的工人。

劳动合同内容应当包括:

1、招用的工种和岗位,完成生产任务的数量、质量指标;

2、被招用者须具备的条件,劳动合同的期限;

3、劳动报酬、劳动保险、福利待遇;

4、生产、工作的环境条件,劳保用品发放具体规定;

5、双方违反合同的责任和具体赔偿规定,以及双方认为需要明确的其他事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九条 【试用期】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二、民法典中多长时间必须签订劳动合同

民法典对多长时间必须签订劳动合同没有规定,而劳动合同法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后,用人单位要在一个月内签订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条 【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五、excel计算离职年限?

用datedif函数

在A1中输入入职时间,在A2中输入离职时间,

A3中输入=datedif(A1,A2,"Y")为计算整年数;

A3中输入=datedif(A1,A2,"M")为计算整月数;

A3中输入=datedif(A1,A2,"D")为计算所有天数;

此函数根本不用考虑闰年之类的全部自动完成。

六、南京劳动合同规定第40条?

劳动合同法第40条内容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在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二、劳动合同法关于工资的规定是什么

  1、劳动合同对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约定不明确,引发争议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重新协商;协商不成的,适用集体合同规定;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报酬的,实行同工同酬;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条件等标准的,适用国家有关规定。

  2、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3、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

七、办理离职证明之前要办什么离职手续?

1、员工提出离职申请:正式员工需要提前三十天申请,试用期员工需要提前3天申请;

2、员工离职手续办理:主要是需要员工办理离职申请单的逐项审批、办理员工离职物品交接表、办理员工结算申请表、获取离职证明。

3、收回自身的相关材料:办理完离职证明需要拿回自己的相关材料,比如离职证明材料、养老手册、失业登记证、公积金卡等等;

4、关于补偿与失业金:如果是公司辞退自己,在结算的时候需要进行补偿,失业金需要自己主动去人社部门办理。

八、劳动法合同规定建立劳动关系什么定律书本活动?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劳动者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服务后,收取用人单位劳动报酬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就形成了劳动关系,而劳动关系应该确定合同进行确认,那么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什么合同

九、离职之前的请假理由?

因为做过很多不同工作的工种,所以,我也知道很多人离职前的种种做为,有的人激进,在工作中受了委屈,就大喊大叫,和领导吵架,一次两次的不是被单位或私企劝退,就是自己离职。

性格有些怯懦的受不了委屈的就向领导委婉提出辞职,聪明的不想干了就先找好退路,然后就装病请假,一段日子后,就找理由辞职,即不得罪人,也不耽误自己,以后就是想回来干,也没有心理负担。

十、劳动仲裁后离职流程?

申请劳动仲裁可以不办离职。

离职手续办理的流程是:

1.和领导沟通协商,表达自己的离职愿望,得到领导的批准;

2.填写离职申请表,并交由人事部审批通过;

3.和其他同事交接相关工作;

4.在人事部门办理相应离职手续;

5.公司开具离职证明,以证明自己已从该公司离职。

申请劳动仲裁期间,员工可以离职,劳动仲裁跟员工是否在职无关,只要仲裁有效的时限内提出劳动仲裁就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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