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经济补偿条件,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有哪些啊

 2023-12-27  阅读 304  评论 0

摘要:今天由小编为大家整理发布,本网站分享生活常识、旅游攻略、教育教学、房产楼市等综合信息,希望大家能够喜欢。>一、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有哪些?不论出于何种原因,终止合同都需要遵循一些程序,以确保合同的终止对你造成的损害最低。下面描述的就是一些易于

今天由小编为大家整理发布,本网站分享生活常识、旅游攻略、教育教学、房产楼市等综合信息,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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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有哪些?

不论出于何种原因,终止合同都需要遵循一些程序,以确保合同的终止对你造成的损害最低。下面描述的就是一些易于遵循的程序。

方法1终止合同1确定合同是否已被完全执行。如果各方已经完全履行了合同中规定的责任和义务,那么合同已经被完全执行,没有必要终止。当事各方对彼此都不再具有进一步的义务。2确定是否可以解除合同。解除或撤销合同是指各方恢复到在订立合同前的状态。这种属于完全解除合约,在某些情况下可能是被允许的。要确定是否可以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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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检查合同种的解除或撤销条款。该条款应包含解除合同和以及时间期限的说明。如果还在该条款规定的时间内,你可以按照所提供的指示来解除合同。这将涉及到给另一方提供某种形式的书面通知,如签署之前提供给你的对方签好字的解除合同表格,或一封信说明你要解除合同的简单信函。
    • 如果你的合同不包含解约条款,可参照你所在的当地法规,咨询律师或地方总检察长,看是否可以申请撤销期。某些地方和国家法律规定,允许某些合同可在某一特定时期内撤销,通常为订立合同后的3至10天。
    • 如果你的合同不包含解约条款,并且也无法根据地方或国家法律法规来申请解约,则需要和另一方协商。合同的另一方或许能够随时同意解除合同,即使合同本身并无此说明。

3确定你是否有终止合同的法律权力。有一些有限的条件能够让合同一方有权终止合同,比如:

    • 不可能性。如果合同的一方无法完成他或她的义务,因为这种表现是不可能实现的,他或她可能会在法律上有权终止合同。不可能的原因绝不能是无法履行的一方造成的过错。它必须是另一方的过错,或如飓风或龙卷风等“天灾”的结果。例如,如果你同意明天将你的船卖出,而今晚飓风来了、将它彻底毁坏,你可以合法地取消合同。
    • 欺诈行为。欺诈行为是指一方故意对实质性的问题作虚假陈述,而另一方则因为依赖该虚假陈述而受到伤害。该陈述必须是虚假的,并且是故意做出的,也必须是在实质方面。例如,如果一个油漆工表示他会用特定品牌的油漆将你的客厅漆成棕色,而心知肚明他会用不同的品牌,这种失实陈述并不算实质性的,因为你的合同中指明是棕色的客厅,最后漆出来也是棕色。如果油漆没问题,也是棕色的,那么油漆工使用了错误的品牌则是非实质性的失实。如果油漆工曾表示他会将你的客厅漆成棕色,而结果却漆成了红色,这便是对实质性问题的失实陈述。
    • 对方违反合同。如果一方故意不遵守合同条款,另一方则可以解除合同。违反方无权抱怨另一方结束合同,因为他或她已经违约。
    • 能力不足。合同的一方为缺乏订立合同能力的人时,如未成年人或有精神疾病的人,缺乏能力的一方可撤销合同。这意味着他或她可随时终止合同。
    • 违法。出于非法目的订立的合同是无效的。这意味着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终止合同,因为在法律上该合同是不被承认的。例如,如果合同一方同意出于商业目的租赁物业,而该城市重新规划后将物业定义为仅作为住宅用途,则双方在法律上都有权终止合同,因为该合同中作为商用物业使用的目的已被定为非法。
    • 相互错误。如果双方都犯了一个实质性的错误,则受错误影响的一方可终止合同,只要对方仍未履行合同。

4与对方协商终止合同。联系合同的另一方,尝试协商终止合同。合同各方只要互相同意,随时可以终止合同。你可以尝试提供一些撤销补偿费,退还你接受的资金,或让合同再持续几个月等技巧。确保要将达成的协议用书面形式记录,并让对方签字。5使用终止条款。许多长期的和自动续签的合同中都包含终止条款,规定了在你希望终止合同时应当使用的程序。常见的终止条款规定希望终止合同的一方必须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他或她的意图,并且在预定的终止日期或自动续签日期之前一定天数内,通常在30到60天之间。终止条款可能会包括提前终止的处罚,因此在使用该条款终止合同之前,务必确保你愿意支付罚款。6拒绝执行。如果一切进展都失败,任何一方都可随时拒绝履行他或她在合同中的义务。在做此选择之前,你应该咨询律师,以确保您完全了解以这种方式终止合同的一切后果。

结尾花絮

警告

  • 在采取任何可能会影响你的法律权利和义务的行动之前,你应该咨询持照的律师。
  • 如有疑问——请人来检查合同——在协议和合同中省下一笔财富是一个好的开始。

不要伤害别人,不要伤害自己

二、终止临时劳动合同证明?

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也就是所谓的“离职证明”,作用主要是证明你已经和该公司解除劳动关系,是在你原单位开具的,上面只需要你原单位盖公章即可.

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按照《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的规定,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

三、劳动合同的变更司法解释?

一、劳动合同的变更

  劳动合同的变更是指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后,在合同尚未履行或者尚未履行完毕之前,经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当事人协商同意,对劳动合同内容作部分修改、补充或者删减的法律行为。劳动合同的变更是原劳动合同的派生,是双方已存在的劳动权利义务关系的发展。

  根据本法第十六条和第三条第款的规定,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调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因此,劳动合同一经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受法律保护,双方当事人应当严格履行,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但在,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有时不可能对涉及合同的所有问题都做出明确的规定;合同订立后,在履行劳动合同的过程中,由于社会生活和市场条件的不断变化,订立劳动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变化,使得劳动合同难于履行或者难于全面履行,或者使合同的履行可能造成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不平衡,这就需要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对劳动合同的部分内容进行适当的调整。否则,在劳动合同与实际情况相脱节的情况下,若继续履行,由可能会对当事人的正当利益造成损害。因此本法允许当事人在一定条件下可以变更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协商一致,就劳动合同的部分条款进行修改、补充或者删减,通过对双方权利义务关系重新进行调整和规定,使劳动合同适应变化发展了的新情况,从而保证劳动合同的继续履行。

  劳动合同的变更是在原合同的基础上对原劳动合同内容作部分修改、补充或者删减,而不是签订新的劳动合同。原劳动合同未变更的部分仍然有效,变更后的内容就取代了原合同的相关内容,新达成的变更协议条款与原合同中其他条款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对双方当事人都有约束力。

  二、劳动合同变更的情形

  1、根据本条的规定,在一般情况下,只要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即可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这就是说:首先,劳动合同是劳动关系双方协商达成的协议,当然也可以协商变更;对于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只要是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而达成的,都可以经协商一致予以变更。其次,对变更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应当采取自愿协商的方式,不允许合同的一方当事人未经协商单方变更劳动合同。一当事人未经对方当事人同意任意改变合同内容的,在法律上是无效行为,变更后的内容对另一方没有约束力,而且这种擅自改变合同的做法也是一种违约行为。再次,劳动合同的变更只是对原劳动合同的部分内容作修改、补充或者删减,而不是对合同内容的全部变更。对劳动合同所要变更的部分内容,当事人双方通过协商后,必须达成一致的意见。如果在协商过程中,有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同意所要变更的内容,则就该部分内容的合同变更就不能成立,原有的合同就依然具有法律效力。最后,在变更过程中必须遵循与订立劳动合同时同样的原则,即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2、根据本法第四十条第三款的规定,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用人单位在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由此可以确定,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是劳动合同变更的一个重要事由。

  所谓“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主要是指:

  (1)订立劳动合同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已经修改或者废止。劳动合同的签订和履行必须以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前提。如果合同签订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发生修改或者废止,合同如果不变更,就可能出现与法律、法规不相符甚至是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况,导致合同因违法而无效。因此,根据法律、法规的变化而变更劳动合同的相关内容是必要而且是必须的。

  (2)用人单位方面的原因。用人单位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或者根据市场变化决定转产、调整生产任务或者生产经营项目等。用人单位的生产经营不是一成不变的,而是根据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或者根据市场变化可能会经常调整自己的经营策略和产品结构,这就不可避免地发生转产、调整生产任务或者生产经营项目情况。在这种情况下,有些工种、产品生产岗位就可能因此而撤销,或者为其他新的工种、岗位所替代,原劳动合同就可能因签订条件的改变而发生变更。

  (3)劳动者方面的原因。如劳动者的身体健康状况发生变化、劳动能力部分丧失、所在岗位与其职业技能不相适应、职业技能提高了一定等级等,造成原劳动合同不能履行或者如果继续履行原合同规定的义务对劳动者明显不公平。

  (4)客观方面的原因。这种客观原因的出现使得当事人原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的权利义务的履行成为不必要或者不可能。这时应当允许当事人对劳动合同有关内容进行变更。主要有:①由于不可抗力的发生,使得原来合同的履行成为不可能或者失去意义。不可抗力是指当事人所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如自然灾害、意外事故、战争等。②由于物价大幅度上升等客观经济情况变化致使劳动合同的履行会花费太大代价而失去经济上的价值。这是民法的情势变更原则在劳动合同履行中的运用。

  三、劳动合同变更时应注意的问题

  变更劳动合同,应注意以下问题:

  1、必须在劳动合同依法订立之后,在合同没有履行或者尚未履行完毕之前的有效时间内进行。即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已经存在劳动合同关系,如果劳动合同尚未订立或者是已经履行完毕则不存在劳动合同的变更问题。

  2、必须坚持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即劳动合同的变更必须经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当事人的同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是劳动合同订立的原则,也是其变更应遵循的原则。劳动合同关系,是通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而形成的,其变更当然应当通过双方协商一致才能进行。劳动合同允许变更,但不允许单方变更。

四、劳动合同的终止有期限吗?

(1)有固定期限,即在合同中明确约定效力期间,期限可长可短,长到几年、十几年,短到一年或者几个月;

(2)无固定期限,即劳动合同中只约定了起始日期,没有约定具体终止日期。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可以依法约定终止劳动合同条件,在履行中只要不出现约定的终止条件或法律规定的解除条件,一般不能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可以一直存续到劳动者退休为止;

(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即以完成某项工作或者某项工程为有效期限,该项工作或者工程一经完成,劳动合同即终止。

《劳动法》第二十条规定:劳动合同的期限分为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以上,当事人双方同意续延劳动合同的,如果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五、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证明?

甲方:____________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员工工号:___________)

甲、乙双方于____年__月__日签订了有/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现由____方提出协商解除劳动合同要求,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解除劳动合同,并达成如下协议:

一、解除劳动合同的日期为:____年__月__日;

二、____方支付____方经济补偿金(违约金)______元;

三、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并加盖甲方劳动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四、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公司乙方(签字):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月__日____年__月__日

劳动合同终止的7种情形

1、劳动合同期满的;

2、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3、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4、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5、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7、劳动合同期满,劳动者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份丧失劳动能力的;(该种情形的劳动合同终止,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14种情形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3、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4、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5、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6、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7、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8、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合同;

9、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0、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1、用人单位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需要裁减人员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2、用人单位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需要裁减人员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3、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4、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六、公司终止劳动合同如何补偿?

一、公司终止劳动合同,补偿怎么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若劳动者月工资未高于前述3倍数额,则无支付年限限制,可以超过12年。如果劳动者月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二、公司终止劳动合同,需要补偿的情形

1.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双方协商一致。

2.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安排的其他工作。

3.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岗后仍不能胜任。

4.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使劳动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双方协商未能达成一致的。

5.单位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6.单位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7.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要裁员的。

七、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板本该怎样写?

这种网上找一下很多的:

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

_____________ 系我单位员工,性别_______ ,身份证号码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月起在我单位工作,已签订劳动合同。现因(请选择如下其中一项打“√”):

□1、协商一致解除(由用人单位提出)

□2、协商一致解除(由个人提出)

□3、劳动者单方解除

□4、劳动者试用期内解除

□5、用人单位裁员

□6、因用人单位违法,由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

□7、因劳动者违法或严重违反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由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

□8、因劳动者非过失性原因,由用人单位提出解除 (劳动合同法40条规定)

□9、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我单位决定从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与该同志解除劳动合同。该同志解除劳动合同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元,截止解除劳动合同,无任何经济纠纷问题。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特此证明。

 用人单位(盖章)     员工签名:

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八、劳动合同“终止”与劳动合同“中止”有什么不同?

区别:

1、概念不同。解除劳动合同是指在劳动合同没有到终止日期前劳动者或用工单位单方或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 终止劳动合同是指劳动合同期满、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等条件具备一条,劳动合同自动终止的行为。

2、效力不同。合同的解除即能向过去发生效力,使合同关系溯及既往地消灭,发生恢复原状的效力,也能向将来发生效力。而合同的终止只是使合同关系消灭,向将来发生效力,不产生恢复原状的效力。

3、适用的条件不同。合同终止的适用范围要比合同解除的适用范围广。合同终止既适用于一方违反合同,也适用于没有违反合同的情况;而合同解除主要适用于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的情况。

4、适用范围不同。合同终止只适用于继续性合同,即债务不能一次性履行完毕而必须持续履行方能完成的合同,如租赁合同、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合同以及大部分以提供劳务为标的的合同,而合同的解除原则上适用于所有合同。

九、劳动合同法的立法宗旨是什么劳动合同终止?

《劳动合同法》的普及型之广,很大程度的保护了人民群众利益的同时还完善了合同双方需要履行的义务,但是大多数人是否是知道劳动合同法的立法宗旨呢?

一、完善劳动合同制度,明确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劳动合同是市场经济体制下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进行双向选择,确定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是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基本依据。

二、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劳动合同法》的立法宗旨是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还是保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也就是说是“单保护”还是“双保护”是劳动合同立法中争论的一个“焦点”的问题。

三、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劳动合同法》是实现劳动力资源的市场配置,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的重要法律制度。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是劳动合同法的最终价值目标。

以上劳动合同法的立法宗旨的介绍中,需要明确的是,制定《劳动合同法》,其实不仅是为了完善劳动合同制度,还能更加明确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十、劳动合同终止不续签怎么赔偿?

合同到期不续签有补偿多少?

合同到期不续签有补偿应当按照劳动者工作的年限来进行补偿,比如说已经工作6个月。合同到期单位不续签,按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支付6个月补偿金。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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